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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野生动保护协会 科学考察委员会委员入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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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9 09: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野生动保护协会科学考察委员会委员入会管理办法


    为加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学考察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委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学考察委员会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展对象
       凡6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承认科考委章程,均可申请加入。


二、名额规定
       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学考察委员会章程》第十条规定,科考委委员要综合考虑其专业特长、年龄结构和地域结构等因素,计划每个省份年度发展不超过5人。


三、入会条件
1.注册成为中国生态摄影网用户,上传生态摄影作品,并被科考委收藏20幅以上者;
2.参加科考委举办的生态科考训练营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3.对科考委开展的公益活动给予经费较大支持者,可以直接申报预备委员,但须后期参加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4.在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保护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者,可以直接申报正式委员;
5.在野生动植物学术理论、科研、科普方面获得国家级奖项者,可以直接申报正式委员。


四、入会程序
1.凭科考委收藏证明、生态科考训练营结业证书,可填写预备委员申请表,正式提出入会申请;
2.必须有两名正式委员担任介绍人,并在申请表格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
3.在上报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交本人标准照片电子版。如属于“入会条件”中第4、5条的申报人,须将相关证明扫描制成电子版发至科考委秘书处。


五、审批程序
1.按照规定,入会人选须由秘书处负责对预备委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成为预备委员;
2.已成为预备委员的名单,在中国生态摄影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年;
3.公示期间无异议、无干扰或破坏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环境等违法、违纪行为;
4.预备委员预备期满,需提交转正申请。经秘书处审核,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成为正式委员;
5.新当选的正式委员,在中国生态摄影网上予以公布。


六、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科考委举行的各项活动,可免费获得科考委提供的信息、资料;
2.了解与工作任务有关的文件、资料,参加有关的专业学术会议;
3.向科考委提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可自愿退出科考委。
委员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科考委章程;
2.认真落实科考委的工作任务;
3.向委员会提供相关的生态信息、摄影图片和合理化建议等;
4.对承担的拍摄任务或其他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5.为组织活动献计献策,提供方便条件。


七、退会
1.委员因故要求退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科考委,并交回委员证;
2.委员连续两年未参加科考委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3.退会委员如希望恢复委员资格时,按本办法第三条办理。


八、附则
1.本办法经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学考察委员会委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科考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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